2008年4月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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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证驾车闯大祸 父亲丧命儿判刑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李良军 李跃进

  这起交通事故的教训实在是太大了:儿子无证驾驶货车发生碰撞,导致坐在一旁的父亲当场死亡。而历经丧父之痛的儿子还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。4月3日,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判处的这起交通肇事案发人深省。
  去年10月25日凌晨2时许,安徽籍小伙梁某驾驶一辆满载水泥的重型货车从兰溪驶往东阳。行至金华市迎宾大道石墙角村地段时,机动车道上停着辆正在检修故障的重型自卸货车,而司机林某未开启危险报警灯,也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。当梁某发现该车时,两车已相距很近,梁某本能地左打方向盘并踩了急刹,但一切都晚了,重型货车狠狠地撞上了自卸货车。车祸导致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梁某父亲当场死亡。
  事故发生后,交警调查认定,17岁的梁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,且驾驶的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,行驶过程中梁某未随时察明前方道路的情况,盲目行驶,终致发生事故。梁某为此负事故主要责任。林某未开启危险报警灯,也未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,负事故次要责任。
  失去了父亲,梁某已经痛苦不已,但他还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,因为这样的悲剧本可以在遵守交通法规的前提下避免发生。婺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未满18周岁的梁某给予了从轻判决,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6个月。